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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困扰融资租赁企业

1970年01月01日
增值税转型困扰融资租赁企业

中国税网     2009-01-22

  上海市6家融资租赁公司向市政府所作的300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承诺一直难以兑现;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一笔最大金额的融资租赁合同迟迟不能签字;天津市几家融资租赁公司向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请示:迫于经营压力,能否先行抵扣进项增值税,等政策明确后再做调整…… 

  特殊行业遇到的特殊难题 

  “压力太大,快顶不住了。”这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见到记者之后说的第一句话。而在此前一天,他刚从哈尔滨就增值税转型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调研回来。他说,现在咨询电话每天接连不断,眼看着增值税转型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关于融资租赁方面的增值税政策还是没有明确,融资租赁企业及承租企业都十分着急。 

  按照增值税转型的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入设备可直接抵扣增值税。期盼多年的增值税转型终于付诸实施,这让很多企业欣喜不已。但融资租赁企业及通过融资租赁获取固定资产的企业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视同销售”并未明确。“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意味着企业从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的机器设备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在销项中得到抵扣。这对于一台机器动辄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工程机械租赁业来说,绝对不是个小事。”屈延凯说。 

  九游会J9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赵小川

  举例说,一家企业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械设备,虽然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却要挤占大量的经营资金,对自有资金不是很丰厚、融资存在一定困难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直接花钱购买设备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而融资租赁刚好能帮助企业解决这一难题。赵小川解释说:“比如,企业想使用一种机器,但太贵买不起,就找融资租赁公司协商,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后出钱购买,然后出租给企业使用,企业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租金。这样,企业相当于只付租金就用上了机器。”因此,融资租赁方式在近年来越来越受青睐,而融资租赁行业也得以快速发展。 

  赵小川说,在增值税转型前,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不论是直接购买还是融资租赁机器设备都不能抵扣。但转型政策实施后,由于融资租赁企业主要缴纳营业税,不能向承租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使得同样的固定资产,只是由于取得的方式不同,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企业,就不能抵扣进项增值税。这不仅是不公平的,也影响到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前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地区,对融资租赁业务适用政策的有关规定就不明确。那时候,屈延凯已经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呼吁过此事,也提醒过业内企业。但由于融资租赁行业在东北等试点地区发展比较缓慢,融资租赁企业数量较少,加之其他非试点地区的融资租赁企业感觉“这个问题离自己还比较遥远”,他的呼吁并没有得到有关各方的重视。直到增值税全面转型,融资租赁企业及承租企业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抵扣问题锁住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命门” 

  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杨志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由于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添置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增值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采购成本,很多企业可能不再选择此种方式购置设备。而事实上,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开始盘算这本账,还有不少企业拒绝签订新的购买合同,一些资金紧张的企业在更新设备方面也选择了暂时“按兵不动”。这不,就在前不久,该公司与一家大企业签订的融资购进5.3亿元设备的“大单子”,就受阻在了抵扣问题上,迟迟签不下来。 

  屈延凯告诉记者,在国家启动4万亿元扩大内需财政政策之后,上海融资租赁协会向上海市政府承诺,投资300亿元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增值税转型政策实施后,该协会6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发现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无法实现增值税的抵扣后,纷纷减少或者暂缓了与市政府的合作。 

  “融资租赁不能抵扣增值税,很有可能产生‘蝴蝶效应’,到时候难办的就不仅仅是融资租赁行业,而极有可能是全部行业。”赵小川如是说。 

  “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赵小川分析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后,在我国出台的所有宏观政策中,增值税全面转型无疑是对所有行业最为利好的一个。从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一贯的支持来看,这次增值税转型从本质上讲也是想通过减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刺激企业投资,从而促进包括融资租赁行业在内的所有行业的发展。但目前却因为抵扣问题,几乎锁住了整个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命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如果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若未经批准,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换句话说,增值税转型后,无资质的内资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时,其客户可以按照17%的税率进行增值税抵扣,但有融资租赁资质的租赁公司,其客户反而无法抵扣。长此以往,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将面临逐步失去客户,甚至被排斥出局的危险境地。 

  “这不仅对已经取得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不公平,而且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原有的市场秩序。”屈延凯焦急地说。他介绍,目前全国有资质的企业只有150多家,大部分都没有资质。融资租赁企业拥有资质对规范行业发展意义重大,行业协会也正在努力地做工作。但在增值税可以抵扣的现实利益驱动下,企业取得资质的动力会大大减弱,这个问题让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感到“很难办”。